2019年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宿迁市行政学院)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 现役军人;
3.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
1.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2月12日。
3.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2014年以来科研成果证明(包括发表的论文、著作、咨询报告,承担的项目、课题等);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扫描件或pdf文档,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由市委党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报名邮箱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核环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本次招聘采取试讲及科研成果认定+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为试讲及科研成果认定,第二环节为综合考评。招聘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试讲和科研成果进行打分认定;市委党校负责综合考评工作。
根据招聘专业方向,由招聘工作专家组确定试讲题目和相关要求,并提前一周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试讲当天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查。试讲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试讲合格人员进入科研成果认定。
总成绩=试讲成绩×70%+科研成果认定成绩×30%。
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进入综合评定环节。由市委党校通过面试、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及岗位认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评。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据试讲及科研成果认定环节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在综合评定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宿迁市行政学院)网站(http://swdx.suqian.gov.cn/)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应在市委党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六、纪律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记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咨询电话、联系人
(二)监督电话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0527-84368009
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宿迁市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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