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心城市紧缺急需人才
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中心城市人才资源开发三年行动纲要》(宿发[2013]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加快推进人才集聚,现面向市区有关单位征集2013年度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落户在宿豫区、宿城区和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的各类民营企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人才需求内容
各单位2013年度需要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学历的人才数量和专业要求,其中企业对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和具有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等级人才的需求、产学研合作的外协专家需求也可申报。
三、主要政策待遇
对各单位申报的人才需求,经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分析,制定出中心城市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目录,供各单位引进人才时参考。各单位今年引进符合条件的紧缺急需人才,可申请享受补助资金(未申报人才需求的企业不享受相关政策)。人才引进的主要政策如下:
1、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以及“985工程”高校紧缺急需专业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8万元、6万元、4万元补助。企业全职引进的“211工程”高校紧缺急需专业本科毕业生以及高级技师,给予每人3万元补助。企业全职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二本以上高校以及宿迁学院本科毕业生、紧缺急需专业技师,给予每人2万元补助。
2、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的非事业性质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的,分别给予每人8万元、6万元补助,“985工程”高校本科生给予每人4万元补助,“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3万元补助。
3、企业柔性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外协专家,专业对口,有明确产学研合作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效,在企业提供薪酬基础上,经有关方面评审,可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相关资金在人才引进后,经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后分年度发放。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采取属地方式,分别由单位所在区人社部门(或各开发区、园区人才工作部门)负责。
2、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填报《宿迁市2013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需求申报表》,其中需求专业按照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目录进行规范填写。
3、请各区、市各开发区、园区于
人才服务中心: 王瑞 82960231 scqrc@126.com
宿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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